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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演剧,乡村社会组织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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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首们包括主持献羊仪式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以及村里乡老都坐在庙堂前的板凳上看神戏,其余人则站在神庙的台阶和中间的空地处观看。羊沙的神戏是允许妇女看的。锣声一响,人们称之为“天官、老承、少承”的三个角色登台亮相。

    黄花遍地开,点点下凡来,玉骨见报响,三仙出洞来。南无福德星君,南无禄德星君,南无寿德星君,来到吉庆台前,各将美言献上。

    在民间“三星”和“三官”是一回事,对星神的崇拜更为古老,三官的信仰在后世民间更为普遍一些,羊沙和刘顺的这一细微差别表明小传统的地方性差别。然后,三官请诸神列席观戏,提及的神灵是:千手观音,五谷、八蜡之神,文昌帝君,牛王、马王爷,庙中四位龙神,洮州各地龙神,羊沙寨的羊头参将(杨四郎),马氏祖先,土地,山神,灶君。其中提到石山会的李文忠时说“番汉两教“番汉两教”,指藏、汉两个不同教门的人。藏族人信奉本(苯)教和藏传佛教,汉族人信仰龙神和佛、道。朵中石山镇州都大龙王”,印证了我对石山龙神李文忠作为异族崇拜对象的推测。神戏最后表达了祈愿人寿年丰、禳镇天灾人祸之意。

    刘顺和羊沙的演剧在形式上有许多不同点,而其中重要区别是时空的选择和观戏对象的不同。刘顺选择星夜为神戏演出的时间,对演剧的神圣性是有特别意义的。星夜时间及其造成的空间结构隔离了女人参与,当地人解释说女人犯“冲”,女人的月经会污染龙神,抵消神圣性;演剧的目的是酬报神灵,所以神戏的观众只有龙神自己,会首、乡老则是伺候神的人。至于抬神至村中戏台,实是无奈之举。羊沙的神戏在龙神庙上演,但演剧时间与人的活动时间重合,时间和空间重合在一起,神戏和人戏连在一起,这样人与神不加分别地一律成为观众,人看神戏,神也看人戏。羊沙的演剧显得人神秩序混乱,但也可以说是“人神共娱”。还有一点不同,羊沙的神戏是由村里人自己扮演,但为人唱的古装戏是从岷县维新乡的秦腔剧团请的,而刘顺会则全是请剧班演出。在羊沙演剧中, 20人的剧班全为男性,这是羊沙会定下的规矩,但对观众的性别已经没有任何准入限制,女人可以堂而皇之地看戏。过去的神戏和古装戏都是由村里人自己排演的,不请外面人,他们至今还保留着服装道具。相比之下刘顺会只对神戏有严格的要求,对演古装戏的演员没有性别要求和禁忌,一位会首说“没有女人的戏不亮豁”。地域性文化差异在两地不同的演剧制度中反映出来了。刘顺采取了时空分离的方法,使神戏和人戏在不同时空下进行转换,神戏保留了神圣性,人戏保持了世俗的娱乐性;羊沙则没有分离时空,神戏与人戏以相同的方式面对人与神。

    刘顺保持神圣性追求与冰雹的压力有某种关系,因而也与仪式功能的发挥、组织结构的固化有关;羊沙处于林区小生境,很少受冰雹的影响,且人多地少,过去林木一直是羊沙的生计来源之一,联村组织的运作缺乏紧迫感,而宗族联系则更为重要。

    5.2.3演剧与异族崇拜

    羊沙演剧中有“内神”祭祀的因素。祠堂里所供奉的神灵,千手观音、羊头参将和马氏祖先,皆有祖先崇拜的用意。虽然成爷也是该会的主神,但他是甘沟成氏的先祖而不是羊沙马氏的先祖;戏中提到的“番汉两教”的石山龙王,明白无误地说明藏族对龙神的崇拜;还有冶力关常爷深得汉、藏、土三个族群的认同和崇拜。我还可以罗列更多的事例,来说明洮州的异族崇拜是普遍现象。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福建长汀县濯田镇。该镇王姓居多,他们在祭拜祖先的同时又信奉“西楚霸王”项羽。;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濯田是一个墟市,它作为市场中心地有超村落联合的潜力,因而超宗族的“西楚霸王”的信仰有助于超村落的联合并在墟市形成村际自治机构。但在羊沙和洮州,其他龙神庙宇中心不存在集市,洮州的大多数青苗会不是因市场关系结成联系的纽带,比如石山、水磨川等地既无集市又无庙会,那么仪式纽带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因而市场理论无法彻底解释“异族崇拜”的问题。

    汉藏族群之间通过马路的联结而使族群界线模糊,而汉回之间在文化上非常接近的情况下,却没有出现马路和界线模糊的中间地带,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龙神信仰和青苗会的仪式活动跟道教有密切的关系,比如春秋二季的“青醮”和“黄醮”,即春祈秋报,就是道教科仪,但洮州人习惯上把龙神称为佛爷。当地人解释说“洮州人神佛不分,见神就拜”,这当然是多神信仰的反映,但从族群多样性上考虑,虽然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有区别,宗教界对此区别比较敏感,但民众并不十分关心其差别,反而在信仰实践中以灵验为标准来决定他们的信仰倾向,“佛爷”的笼统说法实际上起到汉藏在民间信仰上的互相认同的作用。相比之下,伊斯兰教则显得较为内敛,它在信仰上是排他的,在族群性上是非兼容的,因此,回族—伊斯兰教与汉族—佛教和道教缺乏认同的基础;而汉族的民间信仰与藏民的藏传佛教和本教有着某种共同的信仰基础。那么回汉、回藏之间缺少仪式认同,是否意味着持续的紧张与冲突呢?这也未必。因为认同是多样的,比如回族在族群性和信仰上的孤独,并不影响在地缘社区、经济互补、生产活动以及社会心理上的认同,因此在汉、藏、回的三角关系中理解与误解、合作与冲突是叠加在一起的,除非社会动乱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各个族群的人们都是希望和平的生活状态的。汉藏的认同有着社会与文化的基础,超越族群的青苗会组织就是很好的证明,此外回与汉、藏在社会和生产领域的合作、互助也是频繁的。

    依据洮州田野资料,跨村落、跨族群的“异族崇拜”是按照仪式联盟的方式而不是市场体系来聚集的,而仪式联盟又着眼于小生境的合作与竞争。比如洮州最严酷的生态压力和气象灾害是冰雹,当地人叫“白雨”,俗话说“不怕恶风刮,就怕白雨打”。为了驱逐冰雹人们希望联合起来,而冰雹的路线很长,数公里到几十公里,只有把神灵和该地域的民众联合起来共同防守,才能达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目的。后文将要论及的看青、搬场、防雹等互助行为便是超村落、超族群仪式联合的基本原因,也是异族崇拜的现实基础。

    异族崇拜的形成由小生境中的合作、互助提供动力,那么从星团结构的组织模式来看,这一社会单元需要生产一个信仰和仪式中心,即用信仰和仪式把村落联结起来,而后才能形成一个组织中心。由此而生的共同信仰并不排斥双重或多重信仰,青苗会中的藏族、土族皆有多重信仰。众多村落,无论是青苗会的内圈还是外圈,他们与仪式和组织中心的关系是依附性的。

    演剧是村落联合的表象。青苗会作为乡村社会结构中的自治机构,不是靠科层制的行政运作方式管理自己,而是借助仪式、演剧等民俗规范来强化权威和组织能力。演剧的环境变迁也表明它的组织作用,我们想一想,戏剧为什么在高原乡村社会如此兴盛,而在都市、在工业化的农村又如此疲软呢?韦伯说城市由于缺乏有组织的自治而有别于乡村,他的看法有某种启迪作用。谁都可以看到,城市和工业化程度高的乡村已经丧失和正在丧失演剧环境,即庙宇体系和社区组织环境,缺乏一种共同信仰和分担公共事务的社区感。这反证了演剧对地方社会结构有联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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